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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复习资料

等我呢丶2019-10-31原创

一、综合素质

分为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三种类型。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单项选择题:29道每题分值:2分总分:58分

材料分析题:3道每题分值:14分总分:42分

写作题:1道每题分值:50分总分:50分

合计:150分。

(一)单项选择题

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法律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和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知识和能力。各个模块题量基本稳定,其中职业理念4道左右,教育法律法规8道左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道左右,文化素养9道,教师基本能力4道。单项选择题稳定在29道,总分值58分,约占总分值的39%。

1.职业理念模块(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

2.教育法律法规模块(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学生权利保护)

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块(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行为)

4.文化素养模块(历史文化素养、科学文化素养、传统文化素养、文学素养、艺

术素养)

5.基本能力模块(信息处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二)材料分析题

在历年综合素质真题中,材料分析题稳定在3道,其中职业理念(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1题,教师职业道德1题,阅读理解能力1题。总分值42分,约占总分值的28%。

1.职业理念模块:从职业理念(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的)的角度,评析材料中教师的教学行为。

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块:给出一段教学情景,让考生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评析材料中教师的教学行为或给教师的行为提出合理建议。

3.基本能力模块:阅读材料一般是从一些教育杂志或者名人名家的作品中选取一篇或节选600-700字的小散文或议论文片段形成题干的材料部分,问题一般设置两个小题,主要从对文中重要概念或句子含义的理解和对文中观点、态度的理解两个角度来设置题目。

(三)写作题

在综合素质考试中,写作题为必考科目。一般情况下阅读所给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分值为50分,约占总分值的33%。

综合素质(小学)

考试目标: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试卷结构:

职业理念15%,教育法律法规10%,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5%,文化素养12%--以上为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

基本能力48%--以上为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

合计:100%--单项选择题:约39%,非选择题:约61%。

第一章职业理念

从考试大纲看本章考点

1.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学生观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教师观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第一节教育观(核心考点1)

本节知识点在历年考试中大多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在历年考试中,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实施的途径与方法是考查重点。

一.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一)教育观

1.教育观: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它既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又受人们对教育要素不同观点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2.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目的。

3.教育观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关。在古代教育中,教育是为培养统治者服务的,这种社会形势下的教育是培养少数人的教育。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教育是为人民普遍需要服务的,是人民的教育。

4.在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中,也可以有不同的教育观,这是由对教育活动内部的各种关系认识上的差异而产生的。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上,如强调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教师的教育观,强调受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学生中心的教育观。再如,在教育内容的德、智、体、美等不同组成方面的关系上,强调德育的首要地位,会产生德育中心的教育观;强调智者的教育地位,会产生智者中心的教育观。

5.确立正确的教育观,需要正确认识教育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教育活动的各种内部关系。违背教育发展规律或不能完整认识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都会导致错误的教育观,进而导致错误的教育结果。

(二)素质教育观

1.定义: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2.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所有公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我国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为发展素质教育,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机会平等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今后的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基础。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面向全体儿童少年,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与这一根本宗旨是一致的。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而是和谐的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知识丰富、学有专长、思路宽广、实践能力强,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创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人与人之间基本素质大体相同,但每个人由于先天禀赋、环境影响、接受教育的内化过程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存在多样的个性,我们把人的个性看作是人性在个体上的反映,是共同性与差别性的统一。因此,教育在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以外,也应当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的关系。传统的学校教育是比较单一的,教法、内容、考试方法均形同,看起来很公平,但这种方法有歧视的可能性,因为它只挑选了一种智能或部分智能的结合。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它在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以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对知识经济向人才培养提出挑战的回应。

3.外延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是终身的,不是对待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素质教育的实现贯穿于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同时也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对学校教育而言,实施素质教育,纵向上存在于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上;横向上,意味着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

(三)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1.素质教育观的产生: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价值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应试教育办教育活动的评价环节作为教育目的所在,素质教育扭转了应试教育观,把教育目的重新指向人本身,指向人整体的、全面的素质)。

2.素质教育观的发展

(1)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中小学要有‘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术和身体心理素质”.

(2)1996年由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3)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转批教育部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的产生标志着素质教育观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思想。

(4)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

(四)小学素质教育

1.小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小学素质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与其他层次、形成素质教育相同的性质。小学素质强调教育的基础性,即小学素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公民的基础素质。小学素质教育应当对小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和面向全体小学生的教育。

2.小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小学素质教育是顺应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因此,小学阶段的素质教育,必须帮助小学生形成良好的身体素质,同时注重小学生自我意识、意志、道德信念的形成,为小学生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一)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基础教育处于学生个体发育的关键时期,任何有助于并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的教育;相反,就是不好的教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加大教育改革是开展素质教育的条件。(政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新课程改革提出了六项具体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

1.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价值取向,对教师的教育行为具有指导作用)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条件。没有全新的教育观念,没有对素质教育内涵的深刻理解,就很难实现素质教育。

(1)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

(2)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深入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条件。教育观念指导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只有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才能意识到自身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教学改革。

(3)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必备条件。

2.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师德对实施整体改革、实施对全体学生全面素质教育起着关键性作用,素质教育要求教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现代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要与学生和平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优化学校管理: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最基本要求:把教学目的的实现落实到每一堂课,乃至教学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

(四)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五)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除此之外,还要加强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等。四.素质教育观的应用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应试教育素质教育

教育对象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面向所有学生

教育目的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智育、德育、体育、美育、

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全面进行

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

能力培养只重视技能训练,忽视能力培养注重各种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主课业负担重启发式、探究式教学,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评价筛选性评价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乃至唯一标准发展性评价评价方式多元评价主体多元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较难,过于偏重学科体系,忽视综合性降低教学内容的难度和深度弱化学科体系重视综合结合经验联系实际和应用性,不同程度存在脱离学生实际,忽视实践教育着眼点局限于学校注重发展性,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1.面向少数学生与面向全体学生的区别素质教育要求面向所有学生进行教育,应试教育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

2.全面素质与片面素质的区别(见能力培养)

3.价值取向的区别(素质教育:价值定位为培养符合社会进步所需要的人才;应试教育:价值定位为考试成功)、

4.教学方式的区别(见教学方法)

5.评价方式的区别

应试教育:筛选性评价

素质教育:采取发展性评价(又称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价)评价学生。体现在五个方面:(1)以量化评定与质化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取代量化评定;(2)评定的功能由侧重甄别转向侧重发展;“”(3)既重视学生在评定中的个性化反应方式,又倡导让学生在评定中学会合作;(4)强调评定问题的真实性、情境性;(5)评定不仅重视学生解决问题的结论,而且重视得出结论的过程。

(二)素质教育的实施障碍

1.对素质教育的误解:素质教育并不否认人的差异,不否认受教育者有不同的发展的可能性。

2.沉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节学生观(核心考点2)

本节知识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常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在历年考试中,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是考查重点,考生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能够运用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分析材料。

1.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和认识。学生观是教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教育观的影响和制约。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学生观。

2.在传统教育观念中,学生被视为被动的客体,是教育者管辖的对象,是装知识的容器。现代学生观则认为学生是积极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是正在成长着的人。

3.“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和“以人为本”思想对现代学生观的形成有着更为根本的意义和价值,对新时代的教育理想和一线教育行动均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4.教师的学生观直接影响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方法。在具体教育实践中,应该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独立性、发展性和差异性,依据小学阶段的特点,恰当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师生关系。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概念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人的片面发展的基本特征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因为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缩短了劳动时间,创造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劳动者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学技术、学文化,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以适应大工业生产的需要。)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的实现,为

全体劳动者提供了物质和精神条件,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以人为本”是素质教育的根本属性。坚持以人为本,最坚实的落脚点在于将

“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落实在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充分尊重、关心、信任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恰当的方式引导、呵护学生,尊重学生生命主体意识,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发挥教育主体的作用。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把学生置于教育活动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把学生真正的当作“人”来开展教育,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不以教师的个人意志去支配学生,按学生的成长规律开展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教师需要树立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地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活动过程中,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学生角色观念,帮助学生从被动的接受知识灌输转变为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地探究。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学生在思想上具有鲜明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个体独立性,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意志强加于学生的思想之上,要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成长与成才,把学生当作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作具有个体独立性的人来看待,因势利导地去施加教育,推动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学生的主体性的根源在于个体需求与责权的统一。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同时也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使学生认识到权利与责权是并存的,更是统一的,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着一定的责任,这是学生主体性的客观要求。

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学生作为发展的人,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1】顺序性: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质变到量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因此对教育工作者而言,应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的序列进行施教,做到循序渐进,“拔苗助长”“陵节而施”都是有违身心发展规律的。

【2】阶段性: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是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教育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在教育教学要求、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不能搞“一刀切”,还要注意各阶段间的衔接和过渡。

【3】不平衡性: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在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儿童身心发展的速度并不是完全与时间相一致的匀速运动,其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显差异的。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段是不均衡的,如个体身高体重的发展存在两个高峰期(婴儿期和青春期,在这两个时期内,身高体重发展较其他时期快得多)二是不同方面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平衡性,即有的方面在较早的年龄阶段已经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有的则在较晚的年龄阶段才能达到较为成熟的水平(如学生的感知觉达到发展水平要比思维发展早得多)。因此,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适时而教,即要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或最佳期及时地进行教育。

【4】互补性: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是指机体各部分或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某一方面受损或缺失之后可以由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弥补。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到损失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挥得到部分补偿(盲人听觉通常会比较发达),另一方面,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之间(如身患重病或有残缺的人,如果他有顽强的意志力,身心依然得到发展)。身心发展的互补性要求教育应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注重发挥学生的自身优势,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5】个别差异性: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是指不同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存在着速度与水平的不同。这种不同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群体的角度看,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着差异,(如男女性别的差异,不仅是自然性别的差异,还包括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等差异)。另一方面个别差异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根据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的发展。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应当把学生看作是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避免只关注现实情况,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同时尊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自由意志,发展个体的智慧潜能,陶冶个体的道德性格。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不仅要求将学生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看待,而且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化成长。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更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

(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不等于各个方面的平均化发展,教育活动涉及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与内容。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要求每个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个体,各个方面都能获得应有的发展,同时也要承认人的各个方面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不能用同样的标准去衡量各个方面的发展指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教育的生机和活力,在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是学生自身发展的落脚点和最终体现。这就要求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原则,讲求因时制宜,因人而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成才条件,从个性化角度入手,力求使每一个学生在不同领域内能够有所专长,有所成就,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增强民族创新精神和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小学生的发展特点

1.小学生感知觉发展的特点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学生在教育活动的影响下,感觉的随意性,感受性不断发展,同样,通过学习活动,小学生的语言听觉和语言运动觉发展也很快,已逐渐接近成人的水平。小学生的知觉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形状知觉、方位知觉和距离

知觉三个方面的发展。

2小学生记忆和想象发展的特点

三个方面:首先,小学生的有意记忆和无意记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发展,有意记忆主导地位越来越显著。其次,从机械记忆向理解记忆发展,大致在三四年级。再次,形象记忆向抽象记忆发展。

小学生思维比较发散,想象也日益丰富,发散性思维作为创造性思维的核心组成,是一种沿着不同的方向去探求多种答案的思维方式。从低年级小学生具有模仿、简单和具体的特点到中高年级想象力进一步发展。

3.小学生情感的特点

低年级小学生已经能够初步控制情感,但是还常有不稳定的现象,高年级小学生情感更为稳定,自尊以及希望获得他人尊重的感觉越来越强。其中最为明显的是道德情感的逐步发展。总体而言,小学生在道德发展方面,言与行基本上是一致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步出现言行不一致的现象。此外,自觉的形成和发展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是小学生道德知识体系以及相应的行为习惯的表现形式,也是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发展的重要标志

4.小学生性格的特点

小学生的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发展,但其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小学四年级前发展较慢,表现为发展的稳定时期。四年级后发展较快,表现为快速发展时期。

(三)“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对小学教育的具体要求

1.把握小学教育的本质特征

(1)小学教育有基础性

小学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是儿童成长为合格公民的基础工程。

(2)小学教育具有全面性

小学教育的全面性,也叫整体性,是指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是小学教育全面性的内在要求。

(3)小学教育具有普及性

小学教育的普及性,就是坚持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每个人都应该并且能够得到发展,不应只注重部分学生的发展,这使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2.全面促进小学生的发展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教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重要标准,其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潜能。因材施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教师能够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学的深度、广度、进度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另一方面是指教育要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尊重学生的兴趣、才能、想象力和好奇心等。

(2)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

首先,组织和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其次,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各科课程中。最后,对个别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咨询和辅导。

(3)注重形成性

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评价是教师最常运用的一种教育方式。评价不仅具有诊断的作用,而且具有导向、激励等功能。在对学生的评价过程中,教师应多做肯定性评价,少做否定性评价,积极地鼓励和激励学生,避免伤害和打击学生。肯定性的表扬应该是真诚的、有针对性的、而不是盲目的、表面化的。

(4)汇集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合力教师应该与学生家长建立平等合作的良好关系。

三、教育公正与小学生的共同发展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来开展教育活动,要遵循“教育公正的原则”,处理好小学生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问题。

(一)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教育公正,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就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获得同样的教育机会,或者说教育机会对所有的学生来说是均等的。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入学机会均等,一个是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二)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

1.学生的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

2.学生的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教育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受到重视,使各个民族的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3.学生的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正确地对待可能由于地域造成的学生发展差异,不能因学生所处地域的差异而歧视一些学生,要促进来自不同地域的小学生共同发展。

4.学生家庭背景的差异与共同发展:教育者不能因为学生家庭的种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学生发展带来的困难而歧视学生。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与共同发展:最有可能影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资源分配的因素,就是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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