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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春节期间打击整治冻品走私工作方案

朋于晏2023-04-19原创

为严厉打击冻品走私, 维护 2020 年春节期间肉类市场秩序, 保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整治目 标

通过专项整治, 彻底清查肉品走私, 消除违禁物质超标肉、 注水肉、 病死肉、 劣质肉、 走私肉、 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 严查违法案件, 严惩犯罪分子, 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 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日常监管, 有效保证全县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 切断走私冻品运输链条。

二、 整治重点

全面排查全县冷冻肉品的来源, 严厉查处非法贩运无合法进口 证明、 未经检验检疫冻品行为, 对商场、 超市、农贸市场及肉类储藏冷库等重点场所, 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 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重点检查和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一) 非法贩运无合法进口 证明冷冻肉品。

(二) 销售、 存储无合法进口 证明、 未经检验检疫冻品。

(三) 无证生产加工、 经营肉制品和私屠滥宰等行为。

(四) 在养殖过程中违法添加非法添加物、 使用禁用兽药、 原料药、 人用药及违反兽药休药期规定使用兽药等行为。

( 五) 加工和销售病死、 毒死、 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或品质不合格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 六) 食品经营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采购冻品; 购进、 销售、 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

(即: 动物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动物检疫合格印章、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和腐败变质肉品的违法行为。

三、 实施步骤

(一) 安排部署阶段(2 月 7 日 至 2 月 10 日 ) : 各分局、 股室、 队按照本方案要求, 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 细化工作任务, 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营造舆论氛围。

(二) 集中整治阶段(2 月 11 日 至 2 月 16 日 ) : 由县局执法大队牵头, 食品股、 价格监督股参与, 联合农业农村、公安和交通等部门, 在商场、 超市、 农贸市场销售的冷冻肉品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对冷库存储的冻品进行来源追溯, 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控要求, 强化责任, 狠抓落实, 及时发现和查处走私冻品违法行为。

(三) 总结提升阶段(2 月 17 日至 2 月 20 日) :各单位针对整治情况来一次回头看, 落实责任, 严格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打击走私冻品的长效监管机制, 及时报告送工作总结。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县局成立打击冻品走私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 XX 任组长、 各副局长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执法大队, 负责组织、 协调开展打击走私冻品整治工作。 各分局、 股室、 队(中心) 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 维稳定” 的高度, 充分认识打击走私冻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 加强监管, 严格执法。 各分局、 股(室) 、队(中心) 要结合职责分工, 按照“四个最严” 的要求, 认真查找不足, 明确监管重点, 消灭监管盲区。 要加大冻品和肉制品的监督和抽检频次, 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处重罚, 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 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 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县局的行动, 切实加强协调, 强化监管信息通报, 形成打击走私冻品的强大合力。 县局执法大队要与县公安局建立信息互通与案件移送的联动机制, 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并加强案件移送后的联动配合, 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四) 加强宣教, 营造氛围。 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 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要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及时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整治期间涉及到县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开展区域协作打击。 对发现的重大案件、 案情要进行专报。 整治结束后, 各单位应将整治总结分别报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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