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2019 年度劳动 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年度审 查工作, 我单位做出 如 下 承诺:
一、 如实提供、 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
1. 严格按照流程和规范填报信息数据, 并对其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 填报均无空项, 并对数据的合理性、 逻辑性负责;
3. 已提供全部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 不存在其他应报而未报的涉及工资、 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方面的事项;
4. 承诺与填报项有关的职工花名册人数、 财务数据、 社会保险的申报及缴纳数据、工资发放及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名单符合适用政策和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瞒报、 漏报;
5. 我单位已填报了我们注意到的、 可能影响本单位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 这些信息涉及本单位的管理层、 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 其他人员。
二、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 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1. 依法与劳动者订立、 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 绝不招用、 使用童工;
2.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
3. 遵守支付劳动者工资, 特别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我单位绝不拖欠劳动者工资, 并保存工资支付记录备查;
4. 依法登记、 申报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并公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5. 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未能做到以上承诺, 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人力资源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