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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答辩状范本(含注意事项)-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

兰等2021-03-02原创

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xxx

答辩人因xxx(案由)一案,对上诉人xxx 不服xx人民法院x字第x号判决,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答辩状副本xx份。

注:

(1)、首部“答辩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尾部“答辩人”下方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位置。

(3)、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上诉人的人数提交。

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

答辩人就XX市荣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讼主体错误:答辩人认为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与答辩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的是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向答辩人主张权利,其主张人必须是合同的相对方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应为协议书以外的第三人。原告应向答辩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对“绿苑豪庭”进行物业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进行物业管理的资质、经营性收费许可等。

1、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XX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企业,但是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早在2012年业主收房时卖出的房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小区物权已经移交到业主方,而不在是开发企业,类似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需要占全体业主总人数和总面积二分之一的人通过;方可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更换物业需要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

2、根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实行物业管理;

(二)制定物业服务的具体措施;

依据以上条款,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

二、原告诉讼理由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xxxx》第三十六条 新建物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一条: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二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电梯等设施设备和道路、绿化、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且达到有关建设标准,具备使用条件,其中绿化可以在物业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

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有规划局的录音),违规建设车库、公然侵占公共面积(有规划局规划与实际建设对比图);小区内纯净水没有投入,老年人每天打水很不方便;物业更是把业主文化室被酒店占用为员工休息室(有照片),根本就没有尽到物业所应该尽到的服务,所以没有理由向业主进行收费。

原告诉讼对象错误:根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建筑主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物业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交付条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查验记录后,完成交付手续。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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