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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兰等2021-02-04原创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 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 聚焦重点领域、 重点场所, 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 对防控重点再加固、 对防控要求再落实, 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执法大队、 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依法规范, 加强管理。 区局各单位(部门) 要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 突出重点、 排查隐患、依法规范, 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 新要求, 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 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部门) 间要加强协作, 形成各方协同、 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 确保信息及时互通、 要求及时传达、 工作及时落实。

三、 工作重点

(一) 重点领域

食品安全监管;活禽、 野生动物交易监管;药械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商) 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 重点场所

农贸市场、 大中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药械经营、 使用单位;大型商场、 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模以下大型商场、 商业综合体、 专业市场;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 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 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四、 主要任务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确保措施及时、 适当、 有效。

(一) 依法履职, 加强重点领域、 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贸市场、 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市场监管职能, 加强对农贸市场、 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产(商) 品质量安全、 价格行为等监管。 加强对畜禽肉、 生鲜水产品、 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 包括落实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个人防护情况等。 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 依法予以查处, 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 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 以及为违法出售、 购买、 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消毒产品、 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牵头部门网监科、 食品监管科; 配合单位(部门) 各业务科室、 各所队)

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 医疗机构、 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 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 对场所、 设施设备、 餐饮具、 工用具加强消毒;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 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 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加强食品原料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 对冷冻产品、 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 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 生鲜水产品等, 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 兽、 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确保食品安全。 (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 各所队)

强化药械经营、 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 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 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 使用单位加强监管, 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 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 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 呼吸机、 医用防护服、 医用口罩、 红外体温计) 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 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 监管部门联系制度。 (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 配合单位(部门) 各所队)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 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 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 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对医院、 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 (牵头部门特种科; 配合单位(部门) 各所队)

强化产(商) 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 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 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 以问题为导向, 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 儿童学生用品、 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 安全帽、 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以市场为导向, 加强对重要商圈、 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 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 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 各所队)

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 一公开” 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依法予以严处, 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牵头部门稽查科; 配合单位(部门) 各业务科室、 各所队)

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 药械安全、 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 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 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 依法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消保科、 法规科; 配合单位(部门) 各业务科室、 各所队)

(二) 因时因势, 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规模以下大型商场、 商业综合体、 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 商业综合体、 专业市场的管理方, 加强宣传教育,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 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 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 场所、 商户、 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 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 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 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 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 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 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 并确保每月 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 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 管理端。 (牵头部门信用科; 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 各所队)

五、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 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 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 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 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 既要各司其职, 又要形成合力。

切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 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 有落实、 有实效, 严防疫情防控风险。强化督导检查。 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 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 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查找薄弱环节, 全面督促整改, 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部门) 在排摸中发现重大、 紧急情况的, 要即时报送区局。 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 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 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 简报并上报。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 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结合分局实际, 特制订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牢牢坚持“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 策略, 积极面对境外疫情输入、 境内疫情再传播和春夏季传染病疫情叠加风险, 科学精准, 分类施策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举措, 把疫情防控融入日常工作, 推进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素养。

二、 工作措施

(一) 严格人员管理。 一是严格请销假手续。 所有人员因事、 因病、 休假等请假, 要严格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去向, 请假期满回单位上班, 应及时销假。 二是各股(室) 、 中队及扬尘大队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行动轨迹管控, 常态化做好人员排查。 尤其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返回人员进行摸排, 建立台账动态掌握, 按要求对其实行隔离观察。 (责任部门人事股、 各股(室) 、 中队及扬尘大队, 第一个为牵头部门, 下面同上)

(二) 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每日上班前对干部职工进行体温检查, 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常抓不懈,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 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净化、 美化办公环境, 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 开展病媒生物防治, 按照标准, 全覆盖、 无死角, 不间断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建立卫生消毒台账, 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消杀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财务装备股、 各股(室) 、 中队及扬尘大队)

(三) 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通过会前学习、 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冠肺炎及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口罩, 按照“七步洗手法” 洗手, 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人事股、 各股(室) 、 中队及扬尘大队)

(四) 加大洗车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不定时对城区洗车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全区洗车行业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排查短板, 补齐漏洞, 统一规范防控标准, 逐一落细防控措施, 优化防控策略, 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四中队)

(五) 加强街面防控。 一是严格把控农贸市场、 大型超市周边环境治理, 坚决规范占道经营, 取缔活禽交易, 禁止活禽宰杀。 二是督促沿街店铺、 临时摊区等严格履行消杀防控责任,避免因二次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三是利用街道巡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 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出门戴口罩,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做到勤洗手、 常通风、 不聚集、 不扎堆。 (责任部门一、 二中队)

(六) 加强后勤保障。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勤保障机制, 按需备足疫情防控的必备物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责任部门财务装备股)

(七) 严格督查问责。 由督察室牵头对全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对督查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 采取批评教育、 约谈、 诫勉谈话、 组织处理、 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责任部门督查室)

三、 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总支书记、 大队长杨璇任组长,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人事股) , 负责综合协调, 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二) 严格责任落实。 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时刻绷紧防范潜在风险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厌战情绪、 侥幸心理、 松劲心态,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风险管控到位, 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

(三) 强化资料报送。 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好责任, 安排专人每月 3 日前将本部门疫情防控开展情况、 相关台账、 图片等资料报送到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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