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电脑、办公家具等。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4.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4.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4.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4.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椅等。
第五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5.1固定资产取得后,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可以不单独编号。
5.2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5层4个字母8位数字代码表示,第1位表示公司,第2位表示固定资产类别,第3、4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5、6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7、8、9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5.4固定资产编码示例
例如 人力资源部2019年7月16日购置显示器,则编号为YHRJ 4 1907 001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及折旧
第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
6.1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附加税;
6.2投资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入账价值;
6.3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原价;
6.4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要调增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6.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6公司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视用途按有关规定摊销;
6.7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6.8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还应包括公司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6.9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本化。
第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应按原值入帐,入帐后固定资产价值不能随意变动。凡属下列情况者方可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7.1增加补充设备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
7.2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
7.3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付价值;
7.4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7.5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第八条 不得随意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该类或个别固定资产已经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低于市场价值,经相关部门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低于市价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九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
固定资产类别 经济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
机器机械设备 5
交通运输工具 4
电子设备 3
办公家具 5
第十条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0.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10.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十一条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第十二条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十三条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l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第十四条 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按用途性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5.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如果购置新的固定资产,需要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见附件一),内容应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计单价、预计金额、主要制造厂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15.2《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15.3人力资源总监对使用部门提交的购置单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财务部;
15.4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提交至总经理;
15.5总经理审批签字后送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验收
16.1采购人员应与厂商联系送货时间及地点。固定资产送达时,请购部门、采购人员、人力资源部均应验收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相符。16.2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开具《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单》(见附件二)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单》一式两联,人力资源部、请购部各持一联。
16.3人力资源部将《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置合同》﹑《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单》、发票一同送交财务做付款入账之依据。月末货到票未到,应将除发票外的单据送交财务做暂估入账处理。
16.4人力资源部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并签发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贴至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与转移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
17.1固定资产变更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见附件三),经转出部门、转入部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会签,财务总监签字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账务处理。
17.2《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第二联送交财务部门,第三联送交转入部门,第四联送交转出部门。
17.3固定资产转移时,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台账要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
18.1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盘盈、盘亏、报废、出售、出租、出借等事项;
18.2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见附件四),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后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严禁私自自制、移装、改装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得拆卸、挪用零件和自行处理。
18.3固定资产处置后,人力资源部应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18.4《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第二联送交财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方可申请报废:
19.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工作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调出者;
19.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改变而必须拆除者;
19.3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作用易发生危险者;
19.4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
19.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且无修复价值;
19.6能耗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者;
19.7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条 由于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等,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意见,监督办理赔偿事宜。
六、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21.1组织制定、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1.2负责编写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台账,并及时维护固定资产台账;
21.3办理固定资产验收、调拨、处置等事项的各类手续;
21.4及时掌握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根据使用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21.5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编制盘盈盘亏报告。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22.1同人力资源部制定、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2.2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合同、发票等凭证,办理固定资产的付款;
22.3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包括购置、处置、盘盈、盘亏等业务账务处理;
22.4按规定设立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账;
22.5按财务制度准确、及时地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22.6按期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第二十三条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23.1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转移和处置等申请;
23.2参与本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处置、调拨等事项;
23.3建立和维护本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台账;
23.4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管,定期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
23.5参与本部门计划购置固定资产的可行性论证、招标和采购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24.1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24.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见附件五),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
24.3若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见附件六)。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人力资源部应逐个查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使用部门签字确认,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24.4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
25.1人力资源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
25.2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维修;
25.3人力资源部无法协调维修的,上报总经理同意后委外维修;
25.4固定资产维修好后,及时通知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七、罚则
第二十六条 当经办人员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由人力资源部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处以责任人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经办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而造成实际损失的,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责任人按不低于实际损失金额的30%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视公司发展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河南银华锐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附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2、《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单》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4、《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5、《固定资产盘点表》
6、《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附件一: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年 月 日 单号:
附件二:
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单
年 月 日 单号:
附件三: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年 月 日 单号:
附件四: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年 月 日 单号:
附件五:
固定资产盘点表
编制单位: 盘点日期:
盘点人: 盘点负责人审批:
填表说明:1、用于记录期末固定资产盘点情况。2、必须按单项资产填写。3、必须记录资产状态(完好、闲置、待修、待报废)4、车辆必须记录车牌号
附件六: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制表人: 资产管理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