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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套工作方案(开学、应急和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兰等2020-05-21原创

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下同) 幼儿园 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 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号) 《中共**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教工委函〔2020〕 *号) 及***省教育厅、 **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同志任组长,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 ***、 ***、 ***、 ***、 ***、 ***、 ***、 ***同志任副组长, 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组) 、 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 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 、 教学指导组、 后勤保障组、 督查督导组等 7 个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 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局办公室、 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 开学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 , 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 *月 *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 *月 *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 初高中其他年级、 中职学校及小学、 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 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 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 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 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 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三、 防控措施

(一)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 加强组织领导。 市、 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开学工作专班。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开学工作组织,落实书记、 校(园) 长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开学工作组织下设综合组、 保卫组、 信息组、 应急处置组、 保障组等专项工作小组, 班主任(主班教师) 是班级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综合组负责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流程的培训和演练; 保卫组负责门岗安全管理、 校园内安全巡视; 信息组负责晨午(晚) 检、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 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组负责实施隔离措施、 校园环境清扫和消杀、 隔离人员送诊;保障组负责防控物资保障等。 建立学校、 年级、 班级、 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责任落实到岗, 任务明确到人。

2. 加强联防联控。 市、 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 加强与公安、 交通运输、 卫健、 应急管理、外事、 市场监管、 疾控等部门联系和沟通。 各中小学幼儿园确定专人负责与当地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 社区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 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开展联防联控。

(二) 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 制定开学工作“三案九制” 。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三案九制” 。 “三案九制” 即开学工作方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师生晨午(晚) 检制度、 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通风消毒制度、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等。

2. 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 掌握每位师生员工假期去向, 摸清底数, 每日了 解其健康状况, 建立信息台账, 实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并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要求教职工主动申领安康码, 学校申请检查点二维码。 通知在外地的师生员工有序返回学校所在地,对仍在境外和重点疫区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师生员工逐人签订入校前 14 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 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 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 加强校园门岗管理和值班值守,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并测量体温。 学校体育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4.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通过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开展全面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 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全面检修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 水龙头不足的要配备免洗手消毒剂。 做好食堂供餐准备,对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排查, 确保食品安全。

5. 开展应急培训演练。 组织开展“三案九制” 等疫情防控流程全员培训, 重点对班主任、 医务、 食堂、 宿管、 保洁、 安保等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推演学生到校情况。

6. 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 进行线上教学质量评估, 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做好正式开学时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预案。 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 及时调配师资, 确保开学后正常教学。 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7. 做好防控物资储备。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有关要求配备体温测量用品、 手消毒用品、 物表消毒剂及用品、 垃圾处理用品, 至少准备可供 2 周使用的防控物资, 为已明确开学时间的师生员工配备 2 周使用量的一次性口 罩。 设立专门场地作为隔离空间并配置相应用品。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 及时开展测温仪器校验工作。

(三) 做好开学日 组织安排

1. 明确师生员工进校流程。 对照《***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判定标准》 , 明确高风险人群暂不返校, 中风险人群暂缓返校, 低风险人群正常返校, 并通告全体师生员工。 开学当日 及开学后, 可以返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在家预先测量体温, 正常者方可上班, 通过核验“安康码” 和测温, 合格者方可进校。 学生在家预先测量体温, 正常方可上学, 学生进校时再次测量体温, 合格者方可进校。 师生员工进校后须先落实手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学习场所。

2. 错时错峰安排进出校园。 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 学生按照指定校园出入口分区错时上学、 放学, 引导家长在指定接送区域接送学生, 快接快送, 避免人员聚集。 校园内提前设置学生进校、 行走线路指示标线标牌。

3. 做好教室管理工作。 固定座位, 尽量拉开间距。 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 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 课间开窗通风。 放学后对课桌椅、 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4. 做好师生就餐安排。 做好分时段、 固定座位、 单向隔座、 对向错位、 分散就餐的安排。 可以班级为单位, 分批到食堂取餐, 返回教室、 宿舍或办公室就餐, 也可分餐配送至教室、 宿舍或办公室, 严禁聚集就餐。 就餐排队时要保持 1 米距离。

5. 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不组织开展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 一律不开展校际师生聚集性活动。 严格控制大型活动, 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可以采用网络形式组织升旗仪式。 暂停眼保健操、 “课后三点半” 服务、 学校少年宫、 学生研学游、 社会实践,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

6. 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排。 按照班级划定课间活动区域, 学生实行分散活动, 保持 1 米距离, 佩戴口 罩。 做好同楼层班级课间学生如厕引导, 避免拥挤聚集。 校园内游泳池、 健身房暂停开放。

7. 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 每次不少于30 分钟。 学生上课期间, 对宿舍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学生在宿舍时, 不串门、 不聚集。 晚间安排专人测量学生体温, 保证寄宿生做到晨、 午、 晚检 3 次测温。

8. 做好缺课缺勤跟踪管理。 做好晨午(晚) 检, 做好缺勤、 早退、请假记录, 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缺课的学生做好情况追踪和上报。落实“日报告” “零报告” 制度。

9. 做好疑似症状应急处置。 师生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 要立即带至临时隔离室隔离, 现场教师要立即报告信息组负责人, 信息组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 属地卫健、 疾控部门和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应急组立即组织送到定点医院诊治, 并通知家长(家属) 。

(四) 持续做好开学后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除了 做好开学日当天的工作以外, 还应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防控知识教育。 组织以疫情防控和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 , 利用课堂、 讲座、 板报、 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提高学生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2. 严格落实“三案九制” 。 对照“三案九制”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 中、 晚 3 次检测制度) 。 做好复课查验、 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外来人员进校管理。

3. 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每日 对教室、 宿舍、 食堂、 运动场馆、图书馆、 活动室、 办公室、 实验室、 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 经常开窗通风, 每天通风 3 次以上, 每次不少于30 分钟。 引 导师生勤洗手, 尤其在餐前、 便前便后、 接触垃圾等污染物品和学校公共物品以及外出归来, 均要及时洗手。

4. 强化食堂安全管理。 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 罩, 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 重点对餐桌椅消毒, 餐具用品高温消毒。 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晚) 检工作。 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 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 测量体温, 禁止未佩戴口 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体育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寄宿制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师生员工在封闭时间内不得外出; 走读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师生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外出。 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 、 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 加强中职实训管理。 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 实训。对已在校外实习 的学生, 学校要与实习 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疫情监控, 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至实习结束。

7. 持续储备防疫物资。 定时清点盘存防控物资储备, 配备足够的体温测量用品和口 罩、 手消毒用品、 物表消毒剂及用品、 垃圾处理用品。 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

8. 建立家校联动机制。 持续向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学校防控要求, 督促学生和家长佩戴口 罩, 保持清洁卫生, 做好入学前在家晨检及报告工作,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接送的相关安排。做好与疫情相关的学生心理防护工作。

附件: 1. **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组织架构图

2. **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流程图

3. **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预防性消毒流程图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3

**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下同)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限度降低对师生的影响, 确保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依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市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应急预案》等, 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领导

在市、 县(市) 区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应急处置组, 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开学工作组织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门岗安全管理、 晨午检、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 信息报告、 隔离措施实施、 校园环境清扫和消杀、 隔离人员送诊、 防控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 信息报送

(一) 中小学幼儿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学校应当在 2个小时内向属地卫健、 疾控部门和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不得延迟。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 不得漏报、 瞒报、 谎报。 报告内容包括: 疫情发生时间、 地点、 患病人数、 患病人员症状、 事件经过、 可能的原因等。

(二) 教育主管部门。 接到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核实, 在 2 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 报告内容包括: 疫情发生时间、 地点、 患病人数、 患病人员症状、 事件经过、 已采取措施等。各单位不得自行对外发布信息。

三、 处置措施

(一) 中小学幼儿园。 及时隔离患病师生员工并送至定点发热门诊; 教室、 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 在卫健控部门指导下对患病人员停留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对病人进行随访, 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人员认定、 追踪,并配合属地政府或卫健疾控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加强每日晨午检, 对缺勤人员逐一进行登记, 查明缺勤的原因, 对患病人员暂停上学或上班; 每日对患病人员进行追踪和记录, 了 解病情发展等情况; 落实分类管理处置措施, 必要时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 可报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与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 家长、 家属进行联系, 通报情况, 做好思想工作, 稳定其情绪; 开展健康教育, 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 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后, 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 解情况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措施; 及时会同同级卫健疾控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 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 加强舆论引导, 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 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健疾控等有关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调查处理。

四、 后续工作

(一) 中小学幼儿园。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 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暂时集体停课的, 必须对教室、 阅览室、 食堂、 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 患病痊愈复课人员, 必须在恢复健康、 经有关卫健疾控部门 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或返岗。对新冠肺炎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 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二) 教育主管部门。 督促学校对新冠肺炎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 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根据调查结果, 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依法追究责任。

五、 工作要求

(一) 信息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 传递、 报送、 处理等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保持通讯方便快捷, 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 物资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如体温测量设备、 口罩、 紫外线灯、消毒药品等) , 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三) 资金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保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 人员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开展新冠肺炎防控专业知识培训, 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 演练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预案适用 于**市中小学幼儿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市管高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比照本预案执行。

**市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科学有效开展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下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 *号) 《关于印发**市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心办〔2020〕 *号) , 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在市、 县(市) 区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心理危机干预组, 具体负责指导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小学在学校开学工作组织领导下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 干预目的

(一) 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二) 为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 积极预防、 减缓和尽量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心理影响。

三、 目标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师生分为三级。 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 逐步扩展, 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三级人群。第一级人群: 患者或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 第二级人群: 不愿公开就医的师生。 第三级人群: 受疫情影响的师生。

四、 工作内容

(一) 了 解心理健康状况。 了 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 根据所掌握的信息, 及时识别高危人群, 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 及时向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报告, 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二) 开通心理援助热线。 依托市、 县(市) 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织专业团队, 发挥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 及时为师生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

(三)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微信公众号、 网站、 QQ 群、 录播微课等方式广泛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宣传教育, 引导师生正确看待疫情, 增强防疫工作信心。

(四)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通过心理热线了 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加强与宣传教育结合, 向目 标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五、 心理干预要点

(一) 患者或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心态: 躲避、 不安、 等待期的焦虑或盲目勇敢、 拒绝防护和居家观察等。

干预措施:

1. 政策宣教、 鼓励面对现实、 配合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

2. 正确的信息传播和交流, 释放紧张情绪。

原则: 宣教、 安慰、 鼓励借助网络交流, 结对安抚, 随时应答。

(二) 不愿公开就医的师生心态: 怕被误诊和隔离、 缺乏认识、回避、 忽视、 焦躁等。 干预措施:

1. 知识宣教, 消除恐惧;

2. 及早就诊, 利于他人;

3. 抛除耻感, 科学防护;

原则: 解释劝导, 不批评, 支持就医行为。

(三) 受疫情防控影响的师生心态: 恐慌、 不敢出门、 盲目 消毒、失望、 恐惧、 易怒、 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 放弃等。 干预措施:

1. 正确提供信息及有关进一步服务的信息;

2. 交流、 适应性行为的指导;

3. 不歧视患病、 疑病人群;

4. 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

5. 自我识别症状。 原则: 健康宣教, 指导积极应对, 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六、 工作要求

(一) 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 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 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 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力量, 充分发挥本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作用。 对疫情引发心理应激反应严重的, 可与本级卫健部门联系, 争取市卫健委组建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支持。

(三) 各中小学要充分发动专兼职心理教师和有经验的班主任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工作力量不足的学校要及时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取得指导和支持。

(四) 市、 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心理危机干预组负责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班主任提供干预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 并及时公布心理援助热线号码, 掌握各县(市) 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本方案适用于**市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

市管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比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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