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 (街道) 、 市级机关各部门, 各企业: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 切断风险源, 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按照中央、 省委省政府和 xx 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 要求, 结合 xx 实际, 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 建筑企业、 服务业企业、 农业企业等, 下同) 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请遵照执行。
一、 基本原则
1. 防控为先。 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 增量防输入” 要求, 实行“有序放开受控” , 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 疫情可控。 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 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 疫情防控、 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 建设复工。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 对疫情防控到位、 复工人员底数清、 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 企业、 上市公司、 重点制造业企业、 规(限) 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 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 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 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 块抓条保。 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各镇乡 (街道) 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 建立镇(街) 为单位、 村(社) 为基础、 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 ) 服从属地镇乡 (街道) 疫情防控管理,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 (街道) 开展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 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 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 压实责任。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 谁管理、 谁负责” 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 防控承诺、 做到“六个一律” : 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 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 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 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 14 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 自觉接受防疫监测, 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一律由企业组织, 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 通过微信、 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 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 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 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 排查隐患, 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 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 履行职责; 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 具体措施
(一) 准备阶段
4. 系统摸排。 各镇乡 (街道) 按照“全面排查、 突出重点、 聚焦筛选” 要求, 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 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 返诸行程、 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建立“一人一档” 、 “一企一档” 。 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 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 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 (街道) , 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做到日查日清。
5. 提前告知。 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 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 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 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 生活史、 与当地人接触史) 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 企业 xx 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 ,不得到 xx 市外开展招聘活动, 不得从 xx 市外新招聘员工, 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 复工核准。 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 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 包括领导体系、 责任分工、 排查制度、 日常管控、 后勤保障、 应急处置等内容, 细化落实到车间、 班组, 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 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复工生产方案、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 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 (街道)核查, 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 未停工(含已复工) 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 复工情况报xx 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 返岗阶段
7. 全面防控。 严格落实交通卡口 管控, 采取有力措施, 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 。 对绍外返诸人员, 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 站点逐一检查, 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 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 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 有序对接。 按照“属地负责、 企业主体、 定向跟进” 要求, 各镇乡 (街道) 要及时对接各卡口 站点入诸人员信息, 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 镇乡 (街道) 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 落实定向跟踪制度, 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 确保跟进任务到岗、 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 2 天报镇乡 (街道) 。
9. 分类管理。 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 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 14 天措施; 隔离观察后排除的, 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 对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 发现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的, 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 复工阶段
10. 日常防疫。 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 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 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 配备防护口 罩、 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 每日对生产、 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 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 每天不少于 2 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 用餐实行简约配餐、 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 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 疫情处置。 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 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 (街道) , 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经查实确有疫情的, 各镇乡 (街道) 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 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 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 对涉疫停工、 封闭企业, 由属地镇乡 (街道) 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 符合启封、 复工条件的企业, 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 督查检查。 镇乡 (街道) 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 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 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 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 加密督查频次, 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 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 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 工作要求
13. 各镇乡 (街道) 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 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 深化“三服务” ,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确保平稳复工、 防疫到位。
14.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教体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广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办、 市供销总社、 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 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 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 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 并纳入“一站式” 医疗救治。
15. 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 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 对因思想麻痹、 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 缓报、 瞒报、 漏报疫情的, 严格问责,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通报一起, 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 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xx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x 日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我企业正常有序开工生产, 根据《XXXX》 和《XXXXX》 要求, 按照“谁用人,谁负责” “谁用车, 谁负责” 的原则, 我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厂区全封闭, 员工全覆盖, 车辆全过程” 等管理工作, 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 具体承诺如下:
一、 做好厂区全封闭管理工作
(一) 做好厂区防护
1. 落实体温监测制度。 在企业入口 处设置体温检测点, 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体温未超过 37. 2℃的方可进出厂区, 如发现乏力、 发热、 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 马上做好隔离工作, 并报告所在乡 镇(街道) 、 园区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 做好室内防护管理。 在复工前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之后必须每日 2 次消杀防疫, 食堂、 电梯、 卫生间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做好通风。 对生产有密闭要求的车间,要考虑病毒传播的风险, 专门制定车间防护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管理, 规范摆设和使用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严禁烟火,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有效使用。
3. 加强作业人员防护。 员工佩戴口 罩上班。 根据情况调整员工工位布局, 加大工位间距, 避免工位过度密集。 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车间与车间、 部门与部门之间尽可能减少接触, 不乱串岗、 串门, 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离开辖区。
4. 尽力错峰上下班。 分时段、 分批次错峰上下班。 提倡员工采用微信、 短信、 电话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 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商务洽谈,减少人员接触。
5. 强化安全生产。 在复工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做到疫情防控安全与企业生产安全同落实。
(二) 加强就餐防护管理
1. 合理调整供餐方式。 企业安排的用餐实行分散用餐, 采取分餐配餐、 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 严格控制食堂用餐人数, 避免人员密集就餐。
2. 规范人员管理。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每天上岗前进行检查, 督促做好个人卫生, 规范佩戴口 罩等卫生防护用品。 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 用餐, 排队候餐应保持一定距离, 增设取餐窗口 ,避免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
3. 强化食堂环境管理。 操作间保持清洁, 餐厅保持通风、 定时消毒, 餐具饮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鼓励员工自带餐具, 食堂备足洗手液、 一次性纸巾等防范物品。 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厨垃圾。
(三) 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1. 细化宿舍管理。 加强值班值守, 及时了 解企业安排的住宿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登记管理, 员工之间不握手、 不递烟、 不递茶水、 不聚餐, 不聚集聊天、 不打牌、 不打麻将等; 加强宿舍卫生巡查, 保持宿舍清洁、 通风, 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 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 公共卫生间要专人管理, 加强通风、 换气, 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严格管控健身房等配套设施, 避免人员聚集。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到设置宿舍隔离区, 用于员工医学隔离观察。
2. 引导做好居家防护。 员工在外居住的, 督促他们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措施。 增强员工居家防护意识, 疫情期间尽量少出门、 不聚会、不访友。
二、 做好员工全覆盖管理工作
(一) 加强员工健康防护管理
1. 做好健康信息登记。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对员工近 14 天身体健康情况、 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 是否到过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 是否与湖北和武汉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或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接触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 遇有发热等症状、 疫情期间到过湖北、 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 镇(街道) 、 园区。
开(复) 工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 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 采取企业工作人员询问和个人主动报告相结合, 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 如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情扩散。
2. 实施分类管理。 (1) 在 XX 省域内但在 XX 市域外的员工, 返城后须隔离观察 7 天, 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2) 在 XX 省域外的员工(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除外) , 返城后须隔离观察 14 天, 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3) 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工, 等待通知。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 乏力、 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 并就近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疑似病例的, 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 减少人员流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减少客户 面对面往来,提倡线上办公、 线上洽谈、 线上交易, 尽量减少人员来访,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 登记, 体温正常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厂。 取消集体活动、 大型会议等, 尽量减少省外出差和小型会议。
(二) 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鼓励员工步行、 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的, 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应佩戴口 罩, 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微信群、 宣传栏、 电子显示屏、 管理系统、 发放防控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 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提高员工防控意识, 督促员工按照有关部门的防护指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四)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准备口 罩、 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 供每位员工使用。 落实员工日常测温、 环境卫生、 及时就诊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防控保障。 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 对因隔离、 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在医疗、 生活、 工资、 救助等方面, 切实保障员工等合法权益。 有条件时, 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
三、 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 湖北、 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 不得入城。
(二) 车辆入城
1. 遵循车辆报备制度。 本企业车辆入城时, 提前向所在乡 镇(街道) 、 园区报备相关信息。 车辆到达时, 由高速口 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 中途不停靠。
2. 严格防疫措施。 做好人员防疫, 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 因货物装卸、 货品检验、 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 下车时, 必须佩戴口 罩, 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 做好车辆消杀, 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 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 车辆离城
1. 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 人员(不住宿) 。 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 或国道交界处离开, 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 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 人员(住宿) 。 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 在报备计划时间内, 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 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 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 不发生密切接触, 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承诺单位(责任人) : XXXX 公司(公章)
董事长(或总经理) : (签字)
2020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