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基层党组织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也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做了比较详尽的调查,并就此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
主要问题
中央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制度上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肩负的领导责任,也意在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有误区。一是自己学习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除了当前的任前廉政谈话外,没有认真学习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二是认识不深,甚至错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基层政府没收费权、没行政审批权,基层干部没有腐败的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的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可有可无,抓不抓无所谓,认为只要“业务成绩搞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更有的行政领导认为这是党务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以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三是搞形式主义。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搞形式主义;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分管领导的事,自己没分管就与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管不问。
第二,工作不实重表面。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纪委(纪检组),没有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责任不明确。有的单位没有进行领导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基本上是照搬上级的责任分工办法,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三是制度执行不彻底。有的制度体系不科学,或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彻底。
第三,监督检查重形式。一是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程序不具体,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没有真正了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操作随意性大,走过场。考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二是责任落实虚化。只重形式,不管效果,满足于发发文、开开会议,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三是责任追究不力。一些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着、盖着;有的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其他人员开脱,力求“团结”一致;一些甚至出了问题,通过“保他人”手段,达到“保自己”的目的;还有的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理了事,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制度内容虚化,一些基层组织存在不结合本单体工作和岗位工作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责任制的落实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执行措施不力。一些基层党组织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措施不具体,大多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把实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着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自已、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举措;一些党组织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党组织实际,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二、对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建议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基层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二是提高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要突出责任分解,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一是“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二是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三要突出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一是要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一方面要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同时,在考核形式上,要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综合运用“听、看、查、议”。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制度、看落实;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三是要充分运用好电子监察和阳光政务平台,推动党务、政务、村(社区)行政事务办事公开,推动权力运行的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在网上流转、留痕,便于实时监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二是要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检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等。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人员招聘、资金使用、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的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在执行中的刚性。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监督效果。要强化考核运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篇二
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纪委的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相关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根据《关于开展20**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社惩防办文〔20**〕2号)的文件要求,为配合好县纪委进一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镇对本乡镇本单位执行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的情况展开了严密的自查工作。现把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一)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1、传达贯彻了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镇全体党员、干部及各主要领导等认真传达学习 ,并对我镇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抓好进一步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2、结合本镇实际,细化分解目标。年中,根据我镇人员及岗位变动等情况,镇党委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安排布置,调整充实了我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冯营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层层签订了《大冯营镇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并公开了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按照县委部署分工牵头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相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班子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以及村委会负责人,落实到个人。
3、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强列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和组织力量落实,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到村委会、站所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定期抽时间同班子成员和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领导干部要廉洁干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特别是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准插手、干预、参与工程招投标等。
5、年中,镇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汇报,会上镇主要领导对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表示满意,并就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二)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1、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召开后,各班子成员召集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措施,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相互推动。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经常深入到分管的部门、站所和分包村委会检查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苗头,及时打招呼予以制止,防患于未然。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每半年一次同分管的部门、站所和联系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严格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反腐倡廉教育警钟长鸣,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利用政府、村委会、站所集中开大会的时间,深入实地为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和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5、积极协助和支持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发现分管下属负责人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进行谈话或向组织提出调查的建议,做到不压案、不护短、不包庇。
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加强纪律教育。镇党委、政府要求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同时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2、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加强了对正面舆论引导,镇纪委加强了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及时给与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至目前,我镇未发现一例典型案件。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为保证我镇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对《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我镇建立了《大冯营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制度 》,开展专题学习会1次。通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均能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洁准则》,我镇各领导干部在本年内均没有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并严格对照《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定期下基层、下访等制度。
2、从严开展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依照要求,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我镇整合信访力量、明确信访职责、创新信访方式,结合综治办接访群众、镇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下访和领导班子定期接访等形式,大力强化了我镇领导干部涉及廉洁履职方面的信访举报受理信访工作,有效扩大了信访举报受理的覆盖面,从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镇、村两级干部专门学习培训1次,151人参加,征求到意见5条,形成专题自查报告 1份、制定工作报告 1份。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做到有协调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有机构、方案、台账,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档案 资料齐备。
(四)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和镇、村宣传栏等方式为载体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保证群众了解详情,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切实抓好县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社旗县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等规定,细化划分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20日,镇党委、政府及时与16个村委会、18个镇直单位签定了《大冯营镇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我镇切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抓好干部腐败的预防工作,专门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专题学习教育会议2次,制定了《大冯营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5条,深入查找、修正廉政风险点,认真做好了预警信息收集、处置、考评工作,按照“有机构、有台账,有总结”的规定开展归档工作。全镇合计有69人参加了廉政风险排查,其中科级干部12人,村干部68人;共有20个岗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00个。
(七)深入治理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把《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工作整合到日常工作中,引导领导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同时,我镇强化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处理力度,特别对我镇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拉票贿选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查处。
20**年,我镇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相关要求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履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全面深入,督促检查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制度贯彻还不到位,资料收集不够齐全完整;三是挖掘信息资源力度不够;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成效不够明显;五是工作按步就搬的多,开拓创新力度不够。
在今年的工作中,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克服和完善,严格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对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查缺补漏,认真总结,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努力把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三
中央纪委和军委纪委近期通报作风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大多属基层“微腐败”问题。“微腐败”虽小,却伤害党的群众基础,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在政治之年、改革之年、大考之年,为什么还会发生屡劝不听、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微腐败”?“微腐败”透视出什么?
有打折了的“政治”。党员干部讲政治,从来就不是抽象的。现实中,一桩桩诸如公款吃喝、公物私用、突击花钱等放在以前看可能是“小事小节”,但在三令五申后竟然还敢做手脚、搞猫腻,就是典型的不讲政治。做到“绝对忠诚”,坚持“三个维护”,这些政治要求落实的检验标准归根到底就一条:是不是真正听党话、跟党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作风方面的法规纪律,必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而不能仅仅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
有递减了的“压力”。“微腐败”问题在一些单位依然存在,是因为有的人认为反腐是上面的事、领导的事,还觉得“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与己无关,“法不责微”“法不责众”的侥幸麻痹思想仍有市场。综合分析,下面无知无畏无止,与上面懒政庸政怠政不无关联;下面我行我素,与上面失察失管不无关联,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由此可见,担负“两个责任”的主体,必须对“微腐败”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有未刹住的“惯性”。“四风”问题的纠治,昭示了一条铁律:风化俗成要点滴积累,治理整顿需久久为功。“微腐败”问题频发且久治不愈,充分印证吃喝玩乐的“惯性”仍然很大。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既要有“婆婆嘴”,常念监督“经”,更要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关口一个关口地封堵,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查纠,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法规纪律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
有变了味的“人情”。如何看待公款宴请老战友、老朋友,给老领导送礼物、超标准接待等看似“人之常情”的行为?这其中可能是为了表达袍泽之情、感恩之心,但也不排除有“搭天线”“套近乎”、试图“感情寻租”之想。习主席深刻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防止“人情”变味,关键是要筑牢党性防线,既坚持铁的原则、抵御人情面子“糖衣炮弹”的袭击,又守住铁的纪律、把好人际交往关,真正让“君子之交淡如水”。
有未唤醒的“觉悟”。“微腐败”案例中,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在如何对待公与私上翻了船。能不能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关键看有没有很高的觉悟。习主席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社会学“横山法则”认为,最有效最有持续性的约束,并非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内心的自我控制。自我控制的过程,正是觉悟的过程。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提升思想觉悟,找到行为准星,保持慎独慎微的清醒,保持自警自律的姿态。觉悟站在了高处,面对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和邪、苦和乐等矛盾时,就能做到心明眼亮,无私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