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财务报告存在着目标偏差、信息披露不完整、过于强调信息的可靠性等问题。在满足有效披露、成本效益、财务报告体系表内优生的原则下,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应以完善体系、丰富披露内容、变革报告模式为目标。
关键词:财务;报告体系;财务报表
一、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的局限性
在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中,我国财务报告改革虽然也取得了进展,但仍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其局限性已日趋明显,主要表现为:
1.报告目标过分强调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服务。现行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是基于权责发生制、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财务信息,它用于完成报告与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条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财务报告成为国家实行财政税收与物价政策等的主要手段与重要依据之一,这种报告模式产生于计划经济,财务报告的主要职能是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格局,财务报告目标应转向满足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集团,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的信息需求。
2信息披露不完整。具体表现在:1)现行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面向过去的历史信息,并且统一运用货币计量,对使用者未来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如预测信息、人力资源价值、主要管理人员的素质等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是财务报告之外;2)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财务报告中长期被忽视,而由此导致的管制成本足以影响企业日后长远的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3)由于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和获取信息的途径各不相同,某些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已不满足通用的财务报告了,随着新的会计环境下财务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财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财务报表以外的某些特定需要的差别报告。
3过于强调信息的可靠性。现行财务报告模式是立足于企业已发生的确定性交易和事项,基本上是一张历史会计数据汇总表、一种向后看的会计报表,它对使用者决策所需信息的相关性较低[1].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多来自历史资料,以历史成本模式所生成的财务信息,虽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无法满足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尽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八项减值准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形成的差距。但是,在整个财务报告体系中,历史信息仍占绝大的比重,使得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现金流量预测性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
4滞后性十分严重。依据传统会计惯例一般是按年度披露会计信息,这一方面是基于人们对年度财富分配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手工会计下的信息披露成本的考虑,这种基于会计分期假设定期编制的财务报表具有滞后性,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尽管过去和现在的财务信息与将来的财务信息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其肯定不能代表未来,投资者、债权人和财务分析人员对预测性财务报告的需求日益增强。提高财务信息的反馈价值要求信息及时报告,这是因为使用者的决策是不间断地进行的,他们希望随时得到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二、我国财务报告体系改革的原则
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在对财务报告体系进行改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财务会计改革为先导原则。财务报告只是财务会计系统中最终的信息输出,它与系统内信息的来源、记录、加工、传送的方法和规则等紧密联系在一起,任何对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都要考虑财务会计系统的改革。比如,为了能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就必须对一些现有财务报表中未列入的项目进行充分披露,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自创商誉、养老金等,只有在财务会计解决了其确认和计量方式以后,才能纳入财务报告的范畴。
2表内优先原则。财务报告是由财务报表逐渐演变而来的,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有助于外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财务信息主要是由一系列基本财务报表提供的,其原因在于表式财务报告的格式固定和以数据进行反映的优点[2].财务报告的改革应优先改革财务报表,虽然《企业会计制度》中新增了三种辅助报表,但是与国际惯例来比较,我国的财务报表仍然不符合多层面模式,我们较多考虑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对其有用性和相关性考虑得较少。
3满足需求原则。财务报告应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以便维持和发展这些利益集团对企业的贡献和支持。为此,应该采用规范法和实证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使用者的具体信息需求,首先利用规范法来推断出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利用信息的动机和使用信息的方式,然后利用实证法来检验规范法结论的现实性,两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从而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框架体系。
4有效披露原则。有效披露原则要求财务报告中的信息对于使用者的需求来说都是有效的。对于披露信息的企业来说,超量信息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只会增加成本而不会由此获利;使用者也没有能力去运用过量的信息。在财务信息强制披露中,政府应考虑有效披露原则;当企业自愿主动披露财务信息时,也需要根据所提供信息的被利用情况,确定哪些属于过量信息,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而不再予以披露。
5成本效益原则。财务报告的成本是指企业在提高或扩大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或数量中,付出的劳动代价和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主要包括:
处理和提供信息的成本、诉讼成本、竞争劣势等。其效益是指企业在改进报告信息披露后所获得的收益,包括资本成本的降低、进入更具有流动性的市场、提高的企业声誉等。当然,在现有的计量理论与技术条件下,要准确计算对外披露信息的成本与效益是不现实的。尽管如此,人们在确定财务报告内容、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等问题时,仍需要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
三、我国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方向
对现行财务报告体系加以改进时,一定要解决好继承与发展的问题,要改革与会计环境不相适宜的部分,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总的来说,对报告体系的改革应是一种扬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财务报告目标理论研究,为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提供坚实的基础。从本质上看,“经管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目标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冲突,而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我国财务报告目标应是两者的有机结合,既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会计信息;又能用来作为评价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尺度。财务报告作为企业正式对外信息交流的主要工具首先应为企业实现其目标服务,具体地说,财务报告应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的信息需求,国家通过间接的方式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其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经常性的抽样调查等间接方式获得。进一步淡化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报告内容的界限,未来两者融合的程度将会越来越大,即管理会计“外化”为财务会计的成份将增加,促使财务报告目标得以充分实现。
2进一步完善以三大财务报表为核心的报告体系。现行财务报告体系是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为核心的单层报告模式,该模式是以财务报告为内容、资产报告为中心、财务报表为主要表现形式对企业的资产使用、已得收益、资金营运等财务信息进行确认、表述和披露。未来的财务报告应该着眼于用户,为他们提供在市场经济中与企业的发展、竞争能力、风险等一系列相关的财务信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个部分,对于核心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对于非核心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财务弹性、投资报酬和变现能力的相对值会计信息。
3丰富和规范财务报表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随着经济环境的复杂化以及人们对相关信息要求的提高,表外信息(包括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在整个财务报告系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对使用者正确理解报表数据和判断报表质量有重要意义。在会计发达国家,表外信息的长度已大大超过财务报表本身的长度,表外信息构成财务报告体系十分重要的内容。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改进企业报告---着眼于用户》(又称Jenkins报告)为例,福克思公司的表外信息多达16个,其篇幅约占20页,而报表本身则只有4页,从中可以意识到表外信息的地位,已成为使用者正确理解报表数据和判断报表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表外信息的内涵却很少有人进行专门的研究,基层单位及财会人员也不熟悉它的意义和披露方法。我国已经加入WTO,要求会计改革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重视表外信息的作用,要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有计划地规范不同企业表外信息的揭示方式,逐步加大报表附注中非财务信息和其他财务报告的披露力度,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对决策有用信息的需求。通过旁注、脚注、附表等形式对基本报表的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说明、补充或解释,以便帮助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报表信息;鼓励企业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预测报告、分部报告、全面收益报告、人力资源报告、管理当局的讨论与分析、差别报告、物价变动影响报告等,为信息用户的决策提供较强相关性的信息[3].
4变革财务报告的报告模式。随着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面对强大的外部竞争压力,迫使我国财务报告体系发生革命性变革。在计算机随机寄存功能的支持下,财务信息的日常揭示成为可能,不同期间的财务报表可以随机产生,通过事项法和建立实时报告系统,彻底解决财务信息滞后的问题,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多方位财务信息。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纸质财务报告的印刷与传递方式将被在网上发布信息取代,使用者通过Internet访问企业的数据库,借助计算机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及时地获取并处理有关的信息。在信息的表达方式上,也将更多地运用图形与音像方式,使信息的表达更形象、更直观,更易于被使用者接受和理解。企业ERP系统的建立、完善及其与Internet的成功与合理的对接,是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财务报告改革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葛家澍,陈少华。改进企业财务报告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吴联生。上市公司会计报告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姚正海。关于财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J].财务与会计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