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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完全版]

等我呢丶2019-09-15原创

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二‎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置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四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

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

‎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

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第二十一‎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二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三‎条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

‎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

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安‎全事务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安全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八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一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四十七‎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晋升核定权限:

(1)高层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核定;

(2)副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4)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级公司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纵向发展

部门普通员工-部门主管或助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公司经理或副经理—高层—董事会—股东二、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择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适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可以在公司内重新选择如工程到预算,再晋升为某一系列岗位管理职位;或者是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各岗位的调整。(集团—开发公司—环境公司—酒业公司—贸易公司—物业公司)

第三章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职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部门经理为辅导人。

二、实行新员工与部门经理谈话制度。新员工入公司后三个月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与新员工谈话,主题是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大致明确职业发展意向。由人力资源部跟踪督促新员工谈话制度执行情况。

三、进行个人特长及技能评估。人力资源部和职业发展辅导人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附件一),

包括员工知识、技能、资格证书及职业兴趣情况等内容,以备日后对照检查,不断完善,一般每两年填写一次,新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填写。

四、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员工需根据目前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及科目时,考虑从需求出发,参考员工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五、人力资源部每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没有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机会,员工个人一年中考核情况及晋升情况,并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六、各部门经理在每年底考核结果确定后,与本部门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七、员工根据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调整能力需求,以适应岗位工作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八、职业发展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员工培训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训记录等,作为对职业生涯规划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一节员工晋升的基本条件

序号职等类别职务名称学历要求职称工作经验

1主管人员职能部门主管或助理

专科以上

初级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技术部门主管或助理中级

3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本科以上

中级

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技术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高级

5 公司经理或副经理中级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高层中级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员工晋升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职务晋升资格:

(1)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两年;

(2)历年来的年度考核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无受过处罚;

(3)具备拟任岗位任职条件:自身基本条件符合岗位说明书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考核成绩要求在80分以上。

第二节员工晋升的办理

一、晋升时机: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为保证高效运作,同时充实内部人才储备,人力资源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员工晋升。

(2)职务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可随时依本办法晋升程序办理晋升。

二、晋升办理程序

1. 确定拟提升职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人员需求,定期发布拟新任领导者的职务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

2. 推荐合适人选:

(1)推荐:由员工任职部门推荐的,填写《管理职务晋升推荐表》(附件二)并初步审查后交人力资源部队;

(2)自荐:由员工自荐的,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公司经理核查后交人力资源部。

3. 晋升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格》(附件四:主管人员适用;附件五:管理人员适用)。

4. 决定人选: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会议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由最高核定人签发任命通知。

第三节其他相关规定

一、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三、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五章职位轮换

一、职位轮换的对象:

(1)在同一职位超过五年的管理人员;

(2)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储备领导者优先。

二、办理程序:

(1)每年根据公司运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拟定参加轮换的管理岗位名单。

(2)职位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六章储备领导者管理

定期统计分析各公司的人员结构,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一、储备领导者的条件:

工作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具备较大发展潜力,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中所希望任职的职位是公司的核心关键职位。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关键职位。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对公司中的职位进行分析,确定哪些是关键的,是需要建立人才储备的职位,并明确关键职位要求。

(2)接班人的来源。由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推荐,或每年办理员工晋升时选拔出的后备人选。

(3)对初选的接班人的考核。按其计划要接替职位的要求进行考核。

(4)储备领导者的任用。公司出现职务空缺时,直接办理晋升审批手续。

第七章领导者优化体系

系统性地发现不合格领导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最后用公平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

优化流程:

一、找出不合格的领导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不合格领导者:

(1)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可接受”的;

(2)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为“不可接受”,同时年度考核为“需要改进”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达到要求”的。

二、收集每个个案的资料,并进行分析。对于部门经理层,由人力资源部准备个人材料,组织对不合格的领导者进行讨论与分析。对于主管人员,由所在部门准备个人材料,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分析。

三、决定处理策略

领导者表现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过事前资料搜集以及会议中充分的讨论后,拟定相应的处理方法报总经理批准。

(1)降级使用:对于能力不够的领导者予以降级,但必须按比例严格执行。

(2)轮换:对于能力不适合现职的给予职位轮换。

(3)留职察看(转入观察期):对于有潜力或原因不明的领导者要转入观察期,建立在短期内(3-6 个月)必须达到具体或量化的目标,当领导者有明显改进时,鼓励并告知他们。当无明显改进时,采取其他措施处理。

(4)解雇:解雇无改进可能的领导者,但也给予情有可原或仍有潜力的领导者改进的机会。

第八章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内容记录;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第八条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章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第五条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培训制度

第一条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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