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 室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并同 意将室内家具及设备同时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为 。
第三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整( ¥ ) ,?年共 元整, 由乙方按年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2 乙方同时预付 元整(¥ ) 作为押金。待租赁期满、 结清费用,确认房屋及家具、家电等设施完好后,甲方当日即将押金不 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若乙方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 或中途擅自退租, 或破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甲方有权拒还押金。押金数额不足以维 修损坏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者,乙方应另行补交。
3.3 乙方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水费、电费、 天热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采暖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并如期缴纳。
3.4 乙方应将已缴纳过各类费用的单据留存以备查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保证该出租的房屋系甲方所有,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正常使 用。
4.2 甲方应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正常使用,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 常使用行为。
4.3 房屋及所属设施因自然老化等原因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 甲方承担。
4.4 租赁期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每年可适当查看 1、2 次所租赁房屋及家具、家电、水电暖等设施完好情况。
4.5 租赁期内,政府如安排拆迁所租赁房屋,甲方应于接到政府拆迁通知起, 2 日内向乙方转达政府通知内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 该房屋。
5.2 乙方保证承租本房屋的目的仅限于本人及 关系人居住,不得对房屋 进行转租。
5.3 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对房屋本身结构及附属设施 进行改动。
5.4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及 时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无法修复,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5.5 乙方保证按期交纳房租,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
5.6 乙方归还房屋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滞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视 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一个 月租金的违约金。
6.2 甲方延期交付房屋, 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 金,逾期超过 7 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乙方提前解除承租合同需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一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4 乙方延期支付房租和相关费用累积超过一个月房租, 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
6.5 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交房的, 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两倍金额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6 租赁期间,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家具、 家电、水电暖等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而拒不维修, 甲方可代 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发生此款所述情况, 甲方还有权提起解除 本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 (包括所拆迁房 屋被政府安排拆迁),双方免责,若合同因此终止,租金按照实际使用 时间(按日折算)计算。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 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社会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另附《家具清单》 、《家用电器清单》、《交房当日水、电、天然气数量表》各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 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 乙方关系人 (身份证号: )同时为本合 同乙方责任主体, 享有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并承担乙方责任。 当乙方无 力承担责任或甲方无法方便地要求乙方履行责任时, 乙方责任应由其关系 人全部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