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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书声明:我___系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的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办理______手续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托单位: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单位详细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 邮编:___
委托代理人: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方式:___ 邮编: 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单位与___中,作为我方参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20XX年X月X日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 邮编:___
受委托人姓名:许斌龙 手 机:1362XXXXXX8 律师执业证号:131XXXXXXXXXX
工作单位: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XXX号钱江大厦15楼D - E座 电话:021-5081XXXX 传真:021-5081XXXX 邮编:200122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单位与_________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贰 项。
(一) 一般代理:代为起诉,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代为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
(二) 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与对方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