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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99-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高清版)

兰等2022-01-21原创

优 质 碳 素 结 构 钢

Qualitycarbonstructuresteels

2015-12-10 发布 2016-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 / T1.1 — 2009 给出 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 T699 — 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本标准与 GB / T699 — 1999 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钢棒按冶金质量分类, 增加了按表面种类分类(见第 3 章, 1999 版第 4 章, 表 2 和表 4 );

———取消了沸腾钢、半镇静钢(见 1999 版表 1 、 6.1.1.6 和 6.1.1.8 );

———修改了 08Al 钢的化学成分(见表 1 脚注 c , 1999 版 6.1.1.5 );

———将“屈服点”明确为“下屈服强度 R eL 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R p0.2 ”(见表 2 , 1999 版表 3 );

———增加了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见表 2 脚注 c );

———修改了钢棒力学性能改锻(轧)的取样规定(见表 2 中的段, 1999 版 6.4.2 );

———确定了顶锻用钢的要求(见 6.5.1 , 1999 版 6.5.1 );

———增加了连铸钢的低倍要求(见表 3 );

———将表面缺陷细分为缺欠和缺陷(见 6.6.1 和 6.8 , 1999 版 6.6.1 和 6.9 );

———增加了表面质量可按 GB / T28300 的规定(见 6.8.4 );

———修改了冲击试验、显微组织等检验的取样数量(见表 7 );

———增加了钢棒的试验结果采用数值修约规则的要求(见 8.4.3 )。

本标准由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

本标准由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 / TC183 )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栾燕、 戴强 孟瑞瑛、 刘 建丰、 刘 桂华、 孙志诚、 宫翠、胡 海平、刘 军会、顔丞铭、邓志勇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699 — 1965 、 GB699 — 1988 、 GB / T699 — 1999 。

优 质 碳 素 结 构 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优质碳素结构钢棒材的分类与代号, 订货内 容, 尺寸、 外形及重量,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或厚度不大于 250 mm 热轧和锻制 优质碳素结构钢棒材。 经供需双方协商, 也可供应公称直径或厚度大于 250 mm 热轧和锻制优质碳素结构钢棒材(以下简称钢棒)。

本标准所规定牌号及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锭、钢坯、其他截面的钢材及其制品。

2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 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 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 T223.5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 / T223.11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 / T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 - 三氯甲 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 / T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 T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 / T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 / T223.79  钢多元素含量的测  X- 射线荧光光谱法(常规法)

GB / T223.81  钢铁及合金  总铝和总硼含量的测定  微波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 / T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 / T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 / T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 / T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Jominy 试验)

GB / T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 / T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 室温试验方法

GB / T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 / T231.1  金属材   布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 试验方法

GB / T702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 T908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 T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 / T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 / T2975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 / T4162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GB / 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 / 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 / T6402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 / T7736钢的低倍缺陷超声波检验法

GB / T8170 — 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 T10561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 / T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 - 红外线吸收法

GB / T13298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 / T13299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 / T15711钢材塔形发纹酸浸检验方法

GB / T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 / T20066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 / T20123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 / T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 / T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 / T21834   中低合  多元素成分分布的测定  金属原位统计分布分析法

GB / T28300热轧棒材和盘条表面质量等级交货技术条件

YB / T4306钢铁及合金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

YB / T5293金属材料  顶锻试验方法

3分类与代号

3.1钢棒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下列两类:

a )压力加工用钢UP ;

1 )热加工用钢UHP ;

2 )顶锻用钢UF ;

3 )冷拔坯料用钢UCD 。

b )切削加工用钢UC 。

3.2钢棒按表面种类分为下列五类:

a )压力加工表面SPP ;

b )酸洗SA ;

c )喷丸(砂)SS ;

d )剥皮SF ;

e )磨光SP 。

4订货内 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 称;

c )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

d )交货的重量(或数量);

e )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见第 5 章);

f )使用加工方法(未注明者, 按切削加工用钢);

g )热处理交货或特殊表面状态交货(如有要求, 见 6.3.2 和 6.3.3 );

h )冲击试验(如有要求, 见 6.4.2 );

i )顶锻(如有要求, 见 6.5 );

j )脱碳层(如有要求, 见 6.7 );

k )特殊要求(如有要求, 见 6.9 )。

5尺寸、外形及重量

5.1热轧钢棒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 T702 的规定, 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5.2锻制钢棒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 T908 的规定, 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6技术要求

6.1牌号及化学成分

6.1 .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6.1 .2氧气转炉冶炼的钢其氮含量应不大于 0.008% 。 供方能保证合格时, 可不作分析。

6.1 .3铅浴淬火(派登脱)钢丝用的 35~85 钢的锰含量为 0.30% ~0.60% , 65 Mn 及 70 Mn 的锰含量为 0.70%~1.00% , 铬含量不大于 0.10% , 镍含量不大于 0.15% , 铜含量不大于 0.20% , 磷、 硫含量也应符合钢丝标准要求, 但不大于表 1 规定的指标。

6.1 .4钢棒(或坯)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 T222 的规定。

6.2冶炼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 有规定, 冶炼方法由 生产厂自 行选择。

6.3交货状态

6.3.1钢棒通常以热轧或热锻状态交货。

6.3.2根据需方要求, 并在合同中注明, 钢棒可以热处理(退火、正火、高温回火)状态交货。

6.3.3根据需方要求, 并在合同中注明, 钢棒可以特殊表面状态(酸洗、喷丸、剥皮或磨光)交货。

6.4力学性能

6.4.1

试样毛坯经正火后制成试样测定钢棒的纵向 拉伸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如供方能保证拉伸性能合格时, 可不进行试验。

6.4.2

根据需方要求, 用热处理(淬火 + 回火) 毛坯制成试样测定 25~50 、 25 Mn~50 Mn 钢棒的纵向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公称直径小于 16 mm 的圆 钢和公称厚度不大于 12 mm 的方钢、 扁钢, 不作冲击试验。

6.4.3

切削加工用钢棒或冷拔坯料用钢棒的交货硬度应符合表 2 规定。 未热处理钢材的硬度, 供方若能保证合格时, 可不作检验。 高温回火或正火后钢棒的硬度值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4.4根据需方要求, 25~60 钢棒的抗拉强度允许比表 2 规定值降低 20 MPa , 但其断后伸长率同时提高 2% (绝对值)。

6.5顶锻

6.5.1顶锻用钢应在合同中注明热顶锻或冷顶锻。 热顶锻试验后的试样高度应为原试样高度的 1 / 3 ,冷顶锻试验后的试样高度应为原试样高度的 1 / 2 。 顶锻后试样表面不应有目 视可见的裂纹。

6.5.2公称直径大于 80 mm 、要求热顶锻的钢棒或公称直径大于 30 mm 、要求冷顶锻的钢棒, 如供方能保证顶锻试验合格时, 可不进行试验。

6.6低倍

6.6.1钢棒的横截面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应有目 视可见的缩孔、 气泡、 裂纹、 夹杂、 翻皮和白 点。 供切削加工用的钢棒允许有不超过表 6 规定的皮下夹杂、皮下气泡等缺欠。

6.6.2钢棒的酸浸低倍组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6.6.3如供方能保证低倍检验合格, 可采用 GB / T7736 规定的超声检测法或其他无损探伤法代替酸浸低倍检验。

6.7脱碳层根据需方要求, 并在合同中注明组别, 对于公称碳含量下限大于 0.30% 的钢棒检验脱碳层时, 每边总脱碳层深度(铁素体 + 过渡层)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6.8表面质量

6.8.1

压力加工用钢棒的表面不应有目 视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 如有上述缺陷应清除, 清除深度从钢棒实际尺寸算起应不超过表 5 的规定, 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 5 倍。 对公称直径或厚度大于140 mm 的钢棒, 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应多于 2 处。 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大于 0.2 mm 的小裂纹存在。

6.8.3以喷丸或剥皮状态交货的钢棒表面应洁净、 光滑, 不应有裂纹、 折叠、 结疤、 夹杂和氧化铁皮, 若有上述缺陷存在, 允许局部修磨, 但最大修磨处应保证钢棒的最小尺寸。

6.8.4根据需方要求, 热轧钢棒表面质量可按 GB / T28300 规定进行, 具体质量等级、接收质量限 AQL(缺陷最大允许量)及检验方法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9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 并在合同中注明, 可供应下列特殊要求的钢棒:

a )对表 1 中所列牌号的化学成分范围缩小或放宽;

b )硫含量范围控制在 0.015%~0.035% ;

c )要求分析氧含量或其他残余元素;

d )提供小尺寸冲击试验值或 V 型缺口 冲击试验值;

e )提供淬透性要求的钢棒;

f )检验晶粒度;

g )检验非金属夹杂物

h )检验塔形发纹;

i )检验显微组织;

j )要求超声检测;

k )其他。

7试验方法

钢棒的检验项目 和试验方法见表 7 

8检验规则

8.1检查和验收

8.1 .1钢棒出 厂的检查和验收由 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8.1 .2供方应保证交货的钢棒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必要时, 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 进行检查和验收。

8.2组批规则

钢棒应按批检查和验收。 每批由 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 同一交货状态、 同一热处理制度(或炉次)的钢棒组成。

8.3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

每批钢棒检验的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8.4复验与判定规则

8.4.1钢棒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按 GB / T17505 的规定执行。

8.4.2供方若能保证钢棒合格时, 对同一炉号的钢棒或钢坯的低倍、 力 学性能和非金属 夹杂物的检验结果, 允许以坯代材, 以大代小。

8.4.3钢棒的试验结果应采用修约值比较法修约到与规定值本位数字所标识的数位相一致, 其修约规则应符合 GB / T8170 — 2008 第 3 章的规定。

9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棒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 / T210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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