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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朋于晏2020-03-05原创

篇一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xxxx年春节假期刚刚结束,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未能及时进入工作状态。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强化落实《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有效治理“庸、懒、散、浮、拖”等不良现象,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条送单位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去向牌要根据在岗、外出等情况明示准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做出说明或不打招呼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二、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聊天,严禁锁门办公、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网上购物、炒股、听音乐、微信或QQ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等现象,坚决做到工作人员服务到位、单位效能办人员督促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力争我县xxxx年度市、县效能办明查暗访“零查处”,打造全年效能工作“零事故”,县效能办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如仍有违反效能行为规范者,一经查实必将严肃问责。

篇二

各单位:

xxx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xxxx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廉洁教育,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树立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自尊自重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纪律规定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节日前后,全校教职工严格遵守湖南省纪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保持良好工作秩序。

严格执行“十条禁令”。节日期间,各单位和全校教职工严禁用公款举办团拜聚餐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度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落实领导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做出安排部署,认真监督检查,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预防;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争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四、加强执纪监督

学院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能履职尽责,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731-82825038、82772216

举报邮箱:52007154@qq.com

信函举报:湖南长沙中意一路160号 湖南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编:410004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篇三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xxxx年春节放假的规定,xxxx年x月xx日至x月x日放假调休,共7天。x月xx日(星期日),x月x日(星期六)上班。为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保障春节前后正常工作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就春节前后和放假期间严明工作纪律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春节正式放假之前,各处室(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防“提前放假”现象。

(二)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返乡的,请假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事假、病假、婚假、年休假等,须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说明,并须填写《舟山市科技局(系统)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审批表》,经逐级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期间相应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发。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岗位的按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三)春节放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假期值班相关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漏岗、缺岗。

(四)春节前后和放假期间,各处室(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倡导节俭文明过节风气,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五)春节假期结束后,全体干部职工须按时到岗上班。

(六)局办公室将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违者,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且同时对当事人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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